热管理系统开发规范,热管理系统开发规范最新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关于热管理系统开发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热管理系统开发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供热管理条例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有效利用热能资源,节约能源,改善民生,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用热遵循统筹规划、***引导、企业经营、用户自愿、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用热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规划、应急、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供热用热管理相关工作。
管道电伴热安装规范是什么?
管道电伴热施工分为施工准备前,技术准备、电伴热带施工,施工结束后安装调试。
所有流程应按照电伴热安装说明设计安装,调试,确保电伴热施工安全与设计能否达到客户要求,主要流程为:
施工准备前:需要安装电热带的管路安装完毕,须检查管道是否密封,完整以及表面是否光滑,去除毛刺,避免电伴热带安装时候破坏外绝缘层。
技术准备:需了解管道工艺参数,系统要求的维持温度,当地冬季历年极端平均最低温度,管道的外径、容器的外径,管道所处的环境,管道的保温材料品种及厚度等方面。
根据以上计算出管道热损失选择合适功率的电伴热带,确定电热带米数及安装方式。电伴热带施工:包括电伴热带系统安装,配电系统安装,温控系统装置安装。
2021黑龙江省供热条例?
2021年10月2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组成人员认为,为更好地保证城市供热质量,提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条例进行修改是必要的。同时,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省司法厅、省住建厅对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10月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部分***纳了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形成了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现将有关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组成人员提出的应当对全社会鼓励和倡导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意见,修改修正案草案第二条规定内容,在现行条例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表述为:“鼓励应用先进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供热单位实行智慧供热,推进供热行业节能降耗。”(决定草案第二条)
二、根据组成人员意见,将现行条例第十四条中“应当交纳”修改为“应当缴纳”;将第二十条中“已记入弃管记录”修改为“5年内有弃管记录”。(决定草案第七条、第十条)
三、根据组成人员意见,明确了实施信用评价管理的依据,修改修正案草案第九条规定内容,将现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供热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分级管理,于每年度供热期开始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激励和惩戒。”同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表述为:“将用户室温满意度测评列为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于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供热单位,责令退出供热市场。”(决定草案第十一条)
四、根据组成人员意见,将修正案草案第十一条修改内容中“收缴热费”修改为“收交热费”。(决定草案第十三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热管理系统开发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热管理系统开发规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bdaiqile.com/post/8150.html发布于 01-24